
在江苏苏州的一个普通小区里,52岁的林秀琴跪在母亲面前,额头重重磕在冰冷的地砖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她没有哭,只是平静地说:“妈,我给您磕三个头,感谢您生我养我。从今天起,我们两清,我再也不会回来了。”说完,她站起身,拉着身边的儿子,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。

78岁的母亲张桂兰扑过来想拉住她,却被她轻轻推开,踉跄着倒在沙发上,哭喊着她的名字,可林秀琴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。
这一幕,被邻居用手机拍了下来,传到了网上,瞬间引发了全网热议。有人说林秀琴太绝情,毕竟是亲生母亲,就算再偏心,也不该断绝关系;也有人说,是母亲的偏心伤透了女儿的心,换作是谁,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。而这一切的导火索,是母亲老房子拆迁的410万补偿款。

林秀琴今年52岁,是苏州一家超市的收银员,每个月工资只有三千多块,却承担着赡养母亲的全部责任。她的弟弟林建军,比她小3岁,在上海开了一家小公司,年收入几十万,却对母亲不闻不问,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一次,更别说给母亲生活费了。
母亲张桂兰今年78岁,十年前中风后,行动不便,生活不能自理,一直由林秀琴照顾。每天早上五点,林秀琴就要起床,给母亲擦身、喂饭、按摩,然后再去超市上班;中午休息时,她还要赶回家,给母亲做饭、喂药;晚上下班后,她又要给母亲洗澡、换衣服,陪母亲说话解闷。
十年如一日,她没有一句怨言,哪怕自己的身体也不好,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,也从来没有耽误过照顾母亲。 而弟弟林建军,自从母亲中风后,就以“工作忙”“生意不好做”为由,很少回来探望母亲,更别说照顾母亲了。
他不仅不给母亲生活费,甚至连母亲的医药费,也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,最后都是林秀琴一个人承担。林秀琴的丈夫早逝,儿子还在上大学,家里的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宽裕,照顾母亲的开销,更是让她的生活雪上加霜。 去年年底,母亲的老房子要拆迁,补偿款一共410万。
林秀琴得知消息后,心里并没有太多的期待,她只希望母亲能公平一点,哪怕给她一小部分,也算是对她十年照顾的认可。可她万万没想到,母亲竟然把410万补偿款,全部给了弟弟林建军,一分钱都没有留给她。 当母亲把这个决定告诉林秀琴时,她彻底心碎了。
她问母亲:“妈,我照顾您十年,弟弟从来不管您,您为什么把所有钱都给弟弟?”母亲却说:“他是我儿子,房子是我的,我想给谁就给谁,你是女儿,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本来就不该分我的钱。”
林秀琴听了母亲的话,心彻底凉了。她想起这十年的付出,想起自己每天起早贪黑照顾母亲,想起自己省吃俭用给母亲买药,想起自己因为照顾母亲,错过了儿子的家长会,错过了自己的升职机会,想起自己因为腰椎间盘突出,疼得直不起腰,却还要坚持照顾母亲……这一切,在母亲眼里,竟然一文不值。
她没有和母亲争吵,也没有和弟弟理论,只是平静地做出了决定:断绝关系,从此再不相见。于是,女儿彻底心碎,她向母亲跪下,跪拜养育之恩,从此再不相见。

很多网友都支持林秀琴的决定,认为是母亲的偏心伤透了她的心,她的绝情,是对母亲偏心的最好回应。也有网友说,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,就算母亲偏心,也不该断绝关系,毕竟血浓于水。
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林秀琴作为对母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,本应多分遗产,而母亲却将所有补偿款全部给了未尽扶养义务的儿子,显然是不公平的,也不符合法律规定。 林秀琴的故事,不是个例,而是很多重男轻女家庭的缩影。
在很多父母眼里,儿子才是自己的依靠,女儿只是外人,就算女儿再孝顺,也比不上儿子的一句问候。可他们忘了,真正在他们身边照顾他们的,往往是女儿,而儿子,却总是在他们需要的时候,消失不见。 我们常说,血浓于水,可亲情,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付出,而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。
如果父母一味地偏心,一味地索取,最终只会伤透子女的心,让亲情变得淡薄。而作为子女,我们也应该明白,赡养父母是我们的义务,但我们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股票配资的最新资讯,有权利拒绝不公平的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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